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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经适房的感言         (2011/10/01 08:46)
目录:  思维人生

 

申请经适房的感言

 

    今年要为我的儿子向政府去申请“经济适用房”了, 我那儿子已过虚岁31了,没有婚房,焉能成家呀!想起这件烦心事,真让我感慨万分。

    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屋只有62平米,是十五年前“党和国家”通过企业分配的形式,分给我们一家四口居住的,先租,后又按房改政策买给了我们,一共化了近22000元人民币。那时,我的父母亲一直居住在“房管会”分的房屋内,因为南西弄市政拆迁,又有我的工作单位安排进单位的住房。也就是说,那个时候我们家,包括父母亲一起有二套住房。后来父母亲相继过世,房子空关了二年,单位需安排其他人员,动员我让出来了。这在当时是相当正常的事情,“礼尚往来”。不知怎么,现在想起来,特别后悔,“早知今天,务必当初”。

    按理说,我们的生活并不差。如果房价的增长率和民众生活水平的增长率是同步的,象我们家有“老天保佑”,虽没有飞黄腾达,但也平安健康,成年人都有正常的工资收入。大家凑起来,为儿子买套普通的婚房,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事。没想到房价套住这个社会,象得了“狂犬病”一样“疯”涨,“党和国家”是一而再,再而三的出台“国策”,都平仰不了房价的“疯”劲。逼得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是“心有余而力不足”,逼得年轻人是从“窝居”退到“裸婚”,我看再退下去,要出大事了。你说我儿子怎么办?去“抢”,抢了银行要枪毙;去造反,没这个胆量。还是我这个老爷子去“求”政府吧,我想我们国家在穷的时候,“党和国家”为我们解决了住房问题,现在国家在世界上号称数一数二了。反倒顾不上民众了,这不可能吧!

    其实,我们国家的这二个“头”,能坐到至高无上的位子,一定是聪明人。是被下面的人“忽悠”糊涂了。房价真的就那么难驾驭吗?不见得。

    房子具备二重性,它是物,就可作为商品买卖;它又是人的居所,安居才能乐业,人一旦居无定所,就会“出东门”。政府如果明白了这个理念,那就要二手抓,“二手都要硬”。一手抓房地产,规范房地产市场,使房价回归到市场经济的正常规律中。就具体来说,要把“疯涨”的房价坚决持久 地压下去,一定得让房价回归到自然的市场经济状态。这样看来,房价不是降30%的幅度,也许是50%,100%,甚至更大。别害怕既得利益者的恐吓,受到重创的就是少数炒房地产的富人。市场经济的规律是,暴涨必定暴跌,这样才真正能跌出盈利的空间。只涨不跌的房地产市场,实质上却却就是“挣脱了疆绳的疯马”,“跑”出了市场经济的 轨道。所以我们把房价坚决刹下去,就是在捍卫房地产的市场经济地位。

    还有一手,就是抓“经济适用房”。这里有一误区,不要把“经济适用房”解释为价格便宜的适用房,应理解为小而实用的房子。所以“经济适用房”要满足三个条件,一 、要小,我看不能大于40平米为好,一室一厅加厨卫。这样和房地产市场分为二个层面,减低相互影响,说穿了这样的房子就是给没能力买商品房,又需要婚房的年轻人准备的。当然拿到婚房后,家里把原来大的房子让给儿子做婚房,自己住40平米,政府就不要干涉 了。二、不准买卖,如造价算下来成本等费用是2000元一平米,政府就不要多收一分钱。反过来他们买了商品房,改善了生活,政府就按原来价格回收这“经济适用房”,也不按市价升值。 这样,政府手里就有一定数量的房源,用于周转,随时随地都能得人心地为民众解住房的燃眉之急。三、不设门槛, 谁需要“经济适用房”,谁就向政府申请,有现存的,并且又满意的,就一手交钱,一手办妥手续。没现存的,就预订,分期付款,如期交房。总之,掌握一个原则,土地由政府无偿提供,造房的资金由民众支付,不管有多少人申请,政府都能操作下去,为民众解决住房困难。我想这个政策一出台,大部分民众的住房就有了依托,社会问题迎刃而解了。现在的高房价就没有了要挟政府的盼头,不降也得降下来,值到有一部分经济状况买得起商品房的人出现,才会止跌回升。房价也就回到理性中有涨有跌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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